近日獲悉,四川省廣安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了《廣安市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提出在2017年底前,廣安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站)及污水管網將實現全覆蓋。據悉,本月底前,該市將新建成污水處理站40座,完成投資約1.2億元。
為全面徹底改善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問題,此次廣安審議通過的《辦法》即明確規定,在2017年底前,廣安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站)及污水管網將實現全覆蓋。具體為:鄉鎮場鎮常住人口達1萬人以上的將建1座污水處理廠,1萬人以下的要建1座污水處理站,0.3萬人以上的污水處理站還要具有好氧生物處理工藝。在2017年底前,場鎮生活污水收集率達85%以上,生活污水處理率和達標率達90%以上,處理后的污水要達到一級B標及以上標準。
與此同時,四川省廣安市還把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納入民生工程,實施“以獎代補”政策,對建設進度快、效果好的地方給予一定獎勵補助。預計本月底前,該市將新建成污水處理站40座,其中包括廣安區5座,前鋒區1座,華鎣市4座,武勝縣9座,岳池縣9座,鄰水縣12座。
據廣安市政環衛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在資金保障方面,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將建立“向上爭取、民間吸納、縣鄉自籌”的多渠道籌資機制,建設資金和運行費用將納入財政預算,每年從國有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提取5%,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提取15%,用于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
另據了解,《辦法》還明確了責任追究制度:對未完成建設任務的,扣減區市縣政府和園區管委會當年目標考核分,并約談區(市)縣政府和園區管委會主要領導,情節嚴重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對擅自停止運行的,責令立即整改,對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區(市)縣人民政府和園區管委會對鄉鎮生活污水處理運行監管不到位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對擅自改變資金用途或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嚴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