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市環保局獲悉,該局監察局日前發布《關于夏官營污水處理廠超標問題處理結果》,該污水處理廠在今年二季度出現持續時間較長的超標排放現象,被罰款816萬余元。
據了解,該污水處理廠是由榆中縣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運行管理的,在今年二季度出現持續時間較長的超標排放現象。經榆中縣環保局調查取證,榆中縣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十九條的相關規定,榆中縣環保局對榆中縣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實施了按日連續處罰(榆環連罰字〔2016〕1號),共計罰款816萬余元。目前,榆中縣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已經履行了處罰,夏官營污水處理廠排放水質穩定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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